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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审议通过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22日作者:邮政局网站
邮政局审议通过“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”


  3月17日,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变更办理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《指南》对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的办理内容、办理依据、办理机构、办理程序、所需材料、办理时限、注意事项以及办理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,将于近日发布实施。

  《指南》明确,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中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、企业类型、股权关系、经营范围、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,并换领许可证。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,加强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管理工作,规范变更办理流程,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组织起草了《指南》,并征求了各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、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、中国快递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,在采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,最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